人说岁月如歌,我曰岁月如梭。转眼间已工作整整9年,从刚从大学毕业的少女变成了已为人母的少妇。曾经肤如凝脂般白皙,如今已是斑斑点点,有了岁月的痕迹。大学时代的运动鞋、牛仔裤、休闲T恤,现在已经慢慢不适合了。一头动感的短发,早已成为过去。仔细一想,原来已是30大几的人了。 回忆往事,最清晰、最美好,能让人抿嘴微笑的是大学时的宿舍——蓝天公寓2#113宿舍。大家都说“女生宿舍最脏”,我一听就来气,接着是一通反驳:“俺们113宿舍就很干净。”人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女生宿舍矛盾最多。”我仍然是眼睛一瞪表示反对:“我们113宿舍大学四年就吵过一次架。”“我们113”是中文乙班的第一个女生宿舍,共由4人组成,来自兰州廿七中的孟同学,皋兰一中的杨同学,榆中一中的冯同学,还有会宁二中的我。其中两位特级美女是冯美女和孟美女,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长得有些像,且住同一宿舍,所以好多爱慕者分不清她俩谁是谁。因为她俩是美女,我俩也跟着沾光,正所谓“爱屋及乌”嘛。 细说社长冯美女,171厘米的高挑个子,典型的“黄金分割”身材,有着一张小仲马笔下茶花女般精致的脸庞,细而柔软的头发高高地扎成马尾巴,走起路来一颤一颤的,青春而靓丽。美中不足的是稍微瘦了一点,不过现代社会都流行骨感美女,应该算是优点吧。宿舍里我和她关系最好,因为我俩有共同的爱好,即爱吃零食,爱睡懒觉。所以经常会在校园里看到一个瘦高个女生和一个瘦矮个女生,手捧早餐狂奔在蓝天公寓和文科楼或图书馆之间。中文系同教室上课的同学习以为常,最让教育系同学不解的是她俩怎么天天踏着铃声和老师一起进教室。有一次在电话亭一位男生一直盯着我想要说点什么,我用奇怪的眼神询问他:“有麻烦吗?”他很平静地说:“我是教育系的,我认识你,你就是那个天天踏着铃声进教室的……”没等他说完我就捧着羞红的脸逃之夭夭。第二天历史重演…… 再说113宿舍的老大孟美女,可以用曹植的《洛神赋》中的话来形容她:“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由于她是我们四个人中年龄最大的,故称“老大”。老大嘛,总要有个老大的样子,所以每天早晨闹钟响她总是第一个起床,并不停地喊大家“起床了,懒虫”。如果哪天她起不来,113宿舍全体起不来。老大要逃课,113宿舍全体逃课。“老大”嘛,不管对与错,我们都一律服从。 老二小杨,可以用小巧玲珑形容她,弱不禁风的娇小身材不禁引起人的怜香惜玉之情,她那清秀的单眼皮正是时下最流行的。不知道她的人准以为是个典型的“小女人”。恰恰相反,她是我们四个当中意志最坚强、性格最倔强的,她也是我们四个中在大学期间唯一没谈恋爱的。 最后说老小我,有两个特点——脸大和爱说话。我很自豪,女生长了一张国字脸,宽额头。鉴于以上缺点,我前半辈子永远保持同一种发型——毛寸。在家时培养了我爱说话的特点,一个人不停地说,根本不需要有人配合,声音还是高八度,而且还边说边表演,爸爸妈妈和哥哥基本都在各干各的事。这个特点还在忠贞不渝地跟着我,估计这辈子改不掉了。 现在想来,那些年的睡不醒;拿着烧烤在校园里边走边吃。不管不顾别人不屑的眼神哈哈大笑。拿着喜欢的书边走边看,一不小心撞上电线杆。看张柏芝和任贤齐主演的《星愿》时任泪水肆无忌惮地流下来。喜欢翁美玲版的《射雕英雄传》不惜省吃俭用,斥巨资(140元)买了一套VCD,窝在宿舍日以继夜地看了好几遍。师范院校每月有79元的生活补助,全部用来买邮票;喜欢安妮宝贝笔下的男人——他喜欢简单的生活,喝白开水,穿棉布衬衣,英俊的脸,冷漠而温柔的表情,理一个干净的平头,衣着时尚精致。《彼岸花》、《告别薇安》、《蔷薇岛屿》看了好几遍后,喜欢得不行,主动分享给崇拜的老师雷恩海(现兰大教授)。一天以后,雷老师还书给我说:“这种书你也能写得出来。”我当即晕倒……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工作9年,每天提前5-10分钟上班,没特别的事绝不早退。较之以前少了几分趣味,缺了几多愉悦,差了几种快乐,多了几条皱纹,重了几斤担子,做了几个自己。到底哪个是我,只能梦中再做回自我……
楼下有几许笑声传来,那些快乐总与我两地分居。它不属于我,我亦然不属于它。我是属于黑夜的寂寞精灵,独自在暗夜里游荡,流漓在笔端幽梦连连处来回徘徊。道出无言的结局,写碎曾经苍海,那心痛,究竟是为谁流泪为谁伤,情陷深处情亦碎。
风,就这么无情的吹落了人间的花,人间的叶,吹凉了我们卑微的心,卑微的信念。前行,哪里才是依靠点,踉跄的脚步,何时才会收获淡然的笑脸。
他听到后,立刻傻了,只是说:“你怎么这么傻呢”。
我突然感觉到,雨声与你的心跳如此相似,与我的心跳如此和谐。我静静享受这一见如故,相见恨晚的美妙。
这都无需我操心,我的战场就是村中结了厚冰的这条小河,成天在上滑冰,穿着臃肿的棉袄棉裤,属于跌倒起不来那种。正玩的尽性,重运眼尖说:“茅蒿,嗯爹回来了。”茅蒿是我的绰号。我回头望,见父亲扛着条纹口袋从石半崖下来了。口袋里装满年货,父亲眉宇间挽个“川”字,也不理我,径直回了家。
都说戒了爱,就是戒了毒,可似乎我甘愿吞食这,不愿意做一个无心的空壳。
百花湖的美,我是第一次领略,而且距离如此之近,就在咫尺之间。我喜欢她的清纯,就像喜欢一块没有经过工匠雕琢的璞玉;我喜欢她的淡雅,如同我喜欢不曾梳妆,一颦一笑不带半分胭脂水粉的气息,让人怦然心动的婷婷玉女。我喜欢她对我的柔情,好似一抹春色,轻轻涂满我充满沧桑的心扉,让我的粉红记忆,重新浮现在未来的憧憬,那是一种诗人特有的感觉,那是失落已久的魂,再次从憔悴的心灵唤醒,碧波荡漾的你啊,就是我痴恋无悔的旅程。
我狞笑:“你这个骗子,你把她藏哪儿了?我要去找小一!”
隐身于夜暮之中的星星泛着幽幽的蓝光和我默默相望,谁也没有勇气打破这种沉默,就这样对峙着。
(散文编辑:滴墨成伤)
假如,时间充足,我想亲口对身边的人,道最后的离别,亲爱,感谢你今生的照顾,下辈子我还要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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