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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母亲皮鞋翻毛录取没有通知书白色红烧肉医院

符韵散文网 近现代散文 2020-10-01 00:17:00 2623 0

  事后,我爸告诉我:“那阿姨是县剧团的团长,没有孩子,说你是个好苗子,想要你跟她生活,以后培养你成文艺才子。我才不干呢,就是饿死,老子也不会再把你送人了。。。。。。因为我刚生下来时,因家里穷养不活被送过好几家。可因我不好养,老生病要死,还是被还回来了。可以回到家,吃草喝凉水也马上就好了。几番以后,我妈妈再也不把我送人了。

  所谓爱情只是我们年轻时看到的一场烟花,谁也别指望这场烟花永远灿烂下去。人生总有散场的时候。爱情也是,开场时爱来爱去,散场时恨来恨去,回忆时痛来痛去。这或许就是某些人的未来的人生。

  门前的那棵老树,年年发新芽,年年开新花,不知道它到底活了多少年,看了多少年人间风雨,只是它从不说话,只用年轮记录着它生命的成长和苍老。它的时间去哪儿了?一生都在孕育希望,实现希望,然后再等待。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难道不也一样的吗?一年一岁,一岁一个新的开始,一个新的开始就有一个新的收获,不管收获多少,都是一种历练,都是一种证明,证明我们来过!

  见了这个文题,第一反应以为我父亲作古了。  其实我父亲健在,今年87岁高龄。他耳不聋,眼不花,粗门大嗓,头发黑白相间,精神矍铄。两年前国家刚二孩政策时,我跟父亲开玩笑说:如果我是独生子,你都能给我生个小弟弟!父亲听了笑得前仰后合,喘着粗气骂我:你是要气死我,还是要笑死我?  父亲性格开朗,感情细腻,是个气不死也笑不死的人。这篇文章就是应父亲的要求而写。前段时间父亲看报,看完一篇儿子怀念父亲的文章后,对我说:要是他父亲能看到这篇文章多好,父子情深啊!毛奶崽(我的乳名),如果你想写怀念我的文章就现在写,让我生前看  看在你们眼里、心里,我到底是个怎样的父亲。于是,我破了这个先例,只好在怀念二字上加了引号。  永不磨灭的记忆——红烧肉  父亲一生坎坷,年幼时父母双亡。解放前,靠给地主家放牛为生。解放后读了四年私塾后,被他大哥喊回家种田了。不知不觉长到了十六、七岁,在一颗不安份之心的躁动下,偷偷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结果混进了革命队伍,从一穷二白,转瞬到吃穿不愁,还娶到了我  年轻美貌的母亲。更是从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初,拿出抓革命促生产的劲头,把我母亲当成了生娃的机器,一连生了6个儿子。除了老大婴儿时夭折,我顺理成章成了老大。记得那时候每当别人问他有几个小孩时,父亲自豪地拳头一伸,五指张开,笑答:“五子登科。  ”也许牛皮吹得太早,五子是实,登科成了泡影。  七十年代还是计划经济时代,买布要布票,买粮要粮票,买肉要肉票,生活的艰苦无法形容。尤其我们一家七口,缺乏劳动力,又值斗私批修,割资本主义尾巴,每户只能养三只母鸡。我们只有生日那天中午才能吃上一个“荷包蛋。”平时全是从坛子里抓一把腌菜送饭  ,腌萝卜、腌茄子、腌冬瓜、腌芋头杆、腌苦瓜、腌辣椒……炒青菜也看不到几泣油星子,吃得我们面黄肌瘦。  那年“五一”前的傍晚,母亲煮好了饭,我习惯性地去打开坛子抓俺菜,母亲竞对我说:“今天晚上不吃俺菜,给你们吃红烧肉。”  红烧肉?我第一次听到的菜名。  正当我疑惑之际,已有几个月不见的父亲回来了。他从挎在身上的一个黄色帆布包中取出一个用灰色的火纸包了一层又一层的白色搪瓷大口杯,杯壁上印有一幅红色的工农兵图案,图案傍边竖印着“为人民服务”五个红字。父亲不慌不忙地揭开盖子,顿时,一股从末闻  过的香味弥漫整个房间,让我们五兄弟直咽口水,多年以后才知道那叫垂延欲滴。母亲从碗柜里拿出一只海碗,父亲将大口杯倒扣在海碗里,再揭开口杯,整整一海碗长方形或正方形的肉块盛在碗中。清一色的五花肉,有肥有瘦,红红的肉皮沾着浓稠的汤汁,还夹杂着  切成四方形的厚皮红辣椒,白色的蒜瓣,还有少许桂皮、八角,香气四溢。  父亲用六只小碗耐心地分成六份,我们五兄弟每人一份,父亲和母亲合着一份。已快半年没见过肉了,而且又是每人一小碗香喷喷的红烧肉,哪里还顾忌父母也只有一小碗。父亲刚将汤汁分完,我们五只小手同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各“抢”了一碗。哪能品出香甜松软  ,肥而不腻,软糯酥烂,入口即化的口感。我们全是狼吞虎咽的快感。  原来父亲三个月前,从成天日晒雨淋、打洞修路,远离城市的基建队调入到冷水滩一家地属机械厂。这个厂有个传统,五一、十一放假前夜,职工都有十大碗会餐。父亲心里时刻装着我们,不忍独享盛宴,便向领导提出将自已那份带回家与我们分享。得到领导同意后,  立即写信告诉了母亲,母亲为了给我们惊喜,保密工作可谓滴水不漏。  父亲为了赶时间,第一锅菜红烧肉刚出祸,全部盛上红烧肉。分菜的阿姨知道父亲是为了家里五个儿子放弃聚餐,十分感动,硬是把父亲的那只搪瓷大口杯结结实实装了一满杯。父亲用火纸包了一层又一层,火急火燎赶到火车站,挤上最后一趟火车赶回祁阳,回到家还  有余温。  直到多年以后我们才明白这就是父爱如山,父爱似海。第一次吃香喷喷的红烧肉的那种快感,一直深深烙在我的脑海,成了我永不磨灭的记忆。  永不忘却的礼物——翻毛皮鞋  那年冬天十分邪门,我的双脚同时患上了严重的冻疮,肿得像发泡的馒头,最后不能下地行走,去不了学校读书。母亲想尽了法子:用茄子杆烧水洗;用艾叶烧水洗;用盐水泡脚都没有任何效果,冻疮还从脚背往小腿蔓延。因面临期末考试,距初中毕业升高中也只剩一  个学期,我急得躺在床上直掉眼泪。母亲无奈之下给父亲写了一封信,告诉他我患冻疮特别严重。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父亲搭最后一班火车赶了回来。带回了一小瓶冻疮膏,和一双崭新的翻毛皮鞋。父亲水都没喝一口,连夜又急匆匆赶到火车站,跟站长说尽了好话,搭乘一辆火车货车尾厢回单位第二天上班。  我知道翻毛皮鞋是父亲的劳保工作鞋,厚厚的轮胎底子,坚硬的牛皮面子,防油污防铁钉防砸伤,每天上班和工作服必须穿,每三年才能领一双翻毛皮鞋。  涂了几天冻疮膏,肿块开始慢慢消退。穿上父亲送给我的在里面塞了不少棉絮的翻毛皮鞋,既防寒又保暖,冻疮很快痊愈了。  第二年夏天,正值暑假。那天我去学校领到了被祁阳一中高中部录取的通知书,心情无比激动,想第一时间赶回家里向母亲报喜。刚进家门,父亲不知什么时候回家了,趟在堂屋那张靠背椅上,闭目养神,满脸病容,无精打釆。母亲神情黯然,坐在旁边摇着蒲扇为父亲  降温。正当我手足无措之际,父亲睁开了双眼,我连忙叫了一声父亲。他冲我微微笑了一下,两眼盯在了我握着录取通知书的右手上。我主动用双手将录取通知书递给了父亲。父亲打开录取通知书,脱口而出:“祁阳一中!好!”刹时来了精神,一下从靠背椅上坐了起  来。  父亲这次是回来休病假。  原来他将自己的那双崭新的翻毛皮鞋送给了我,自已继续穿那双快磨穿鞋底的破旧翻毛皮鞋。那天在车间里,父亲从钳工台上下去,踩到了一颗锈迹斑斑的镙丝钉,扎穿鞋底刺进脚板,出了不少血。在厂医务室作了简单处理后,没把厂医嘱咐他去医院打破伤风针放在心  上,又去上班了。由于天气炎热,伤口处理不彻底,第二天父亲的伤口开始红肿,全身乏力,肌肉发紧酸痛,张口困难,并伴有低烧。父亲还是咬牙坚持上班,硬是拖到星期天才去医院,被诊断为重型破伤风!医生当即开了住院通知单,其中“病危”二字惊出了父亲一  身冷汗。在医院住了几天院,病情缓解后,父亲便要求出院,单位只好派车将父亲送回家继续休养。  自从穿了父亲送给我的翻毛皮鞋,再也没有生过冻疮。那双早已褪色、陈旧的翻毛皮鞋,至今还保存在我家鞋柜里。在我的心里,这不是一双普通的翻毛皮鞋,是父亲几乎用生命换来的,让我终生难以忘却的,值得永远珍藏的爱。

  回头细想今年的黄金周,一号那天,起得相当早,迫不及待地穿上校服,站在镜子前仔细地端详,望着镜子里穿着校服的自己,时光,仿佛回到了一年前。那时候的我们,带着忐忑不安期盼的心情,去迎接我们的第一次调查活动。然而在调查的过程中,却遭到游客们一次又一次的拒绝,虽然疲惫不堪。但我们却是越拒越勇,我们是越挫越猛,小小的挫折,于我们而言,又算得了什么呢?!在往后做调查的日子里,我们都是带着珍惜的心情去完成每一份问卷。我们珍惜的、怀念的,只不过是离开校园后,再次穿上校服,十几个同学再次相聚在一起的时刻罢了。可今年,十几个人中,竟只剩下我和小白,是不是,只有我们两个留在原地,抑或是,只剩下我一个人在原地,时不时地怀念,是不是,只有我,才会去怀念了?

  寂寞寒岩,几度风霜秋意凉。伫望一世,期守三生,钟情一回眸,一眼萦万年!    赞

  由于小白喂黄子奶水,特贪吃,它那张嘴像是填不满的无底洞,在家里吃了,还在外面偷吃。所以小白不小心就中了药狗人的奸计,误吃了肉骨头里面的藏着的狗药。看着小白中药后踉跄的跑回家,倒在屋里,满嘴的白泡沫,悲痛至极。黄子坐在小白面前,“汪喔~汪喔”的哭泣,像是在诅咒药它妈妈的人不得好死。

  有人说佛说;“人类最大的痛苦是执着。也就是太在意莫些虚无的东西。过去的一切都成了虚像,没有必要去在意,去记恨。将来的荣华富贵也是虚像,是现在不能确定的,没必要为此去苦恼,放弃今天的快乐。人啊,只有活在当下,无忧无虑,才是最快乐的。”

  也许和夫妻不能说的话语都和彼此倾诉了,也许有几分友情和几分爱意凝聚其中。我们的期望值应该说都是很高,彼此的好感也许使我们的友谊发展了很久。有的甚至我们在一起曾经举杯同庆网络给我们带来的缘分,我们动人的歌声也曾流连回荡在醉人的歌厅。尽管见面的与未见面的网友也许在某一天,会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因为一次误会,而伤了彼此的和气,因为当时的不理解而怒火中烧;也就是因为当时的种种理由,或者我删除了你,或者你删除了我,从此我们就如同陌路人一样继续在这无垠的网络里流连。

  一扇门,袖手今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无涯的深音,牵强再牵强,这冬忽而薄了深藏的念,飞雪的期盼,都瑟了,凉了……

  总以为真挚的爱应该是坚贞不移的,又怎会明白它竟禁不住春流到夏、秋流过冬。总以为与你只有转身的距离,却不知一转身你早已漂无踪迹。留下一种相思却无处寄存。。。

  那日之后,我们逐渐熟络开来,闲暇时间亦聊起了天。她姓柳,单名一个夕字。同我一样,我惊喜地发现她亦喜欢文学,尤其钟情古典诗词与章回小说。其随身携带的书包里有一部最新版本的《诗经》,温完功课后的那些晚自习上,她喜欢拿出铅笔在白色草稿纸上信手誊写其间美丽的词句,一遍又一遍。想来,这大概与其沉定内敛的气质不无关系。古典小说中,她最喜《红楼梦》,不仅熟记其每一章节的标题及名言警句,甚至可以以自己优美的语言将其内容详尽地复述一遍。想起自己平素囫囵吞枣式的读书态度,我自叹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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